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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送上了停在酒吧门口的加长路虎。
“小凌,你家在哪里?”夏榆问道。
凌云“口齿不清”地报了地址——当然,他报的家庭住址,是夏兰帮他租的公寓。
坐在车座上,夏榆感觉自己的酒劲也上来了。她深吸一口气,支起身,准备从车载冰箱中,拿点果汁醒醒酒。可正当她准备起身,却感觉自己的肩头一沉,她一转头,就撞见了凌云紧闭的双眼和青涩的俊脸——凌云依在她的肩膀上,睡了过去。
一时之间,夏榆酒醒了一大半。感受着凌云身体散发出的热量和呼吸,常年混迹在男人堆中的夏榆——此时,竟如一个纯情少女般,不知自己该怎么办了。
夏榆只感觉自己的脸红得像煮熟了的虾子,身子也燥热了起来,不知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靠在自己身上的凌云。
“兔子不吃窝边草,兔子不吃窝边草,兔子……”想到身旁的男生,是自己小妹的男友,夏榆连忙在心中反复提醒自己。
夏榆艰难地转过头,轻轻地推搡着靠在自己肩膀上的凌云,想要叫醒凌云:"喂,醒醒,醒醒啊!"
可是,凌云依旧紧闭着双眼,似乎真的是喝多了,已经沉入了梦乡中。
半眯着眼睛,凌云用余光,偷偷观察着夏榆的反应,却只见夏榆一动也不敢动,只是任由自己靠在肩膀上。
车子途径一个减速带,上下颠簸了一番。凌云感觉,夏榆的头发,掠过了自己的脸颊,弄得自己有些发痒。
也不知道夏榆用的是什么款式的护发素,味道很独特。
夏榆头发的味道,让凌云想起——有天傍晚,自己路过寺庙边的莲池时,池中睡莲所散发出的,那种丝丝缕缕清幽香味。
车子停在了,凌云所说的公寓。见凌云还是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夏榆无奈地暗叹了口气,然后一把拦腰抱起了凌云,下车向公寓走去——作为一名异能者,这点体力她还是有的。
司机见状,连忙下车想来帮忙,但被夏榆拒绝了:“不必了,你就坐在车里等着我,我自己送他上去就行。”
感觉自己正在被夏榆“公主抱”,凌云感觉很羞耻。毕竟自己是一名男人,被一个女的抱着走,那种感觉——很难用语言描述,但怎么感觉怎么别扭。
但反正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所以凌云干脆紧闭眼睛,放松身体,继续装“尸体”,让自己顺畅地被夏榆捡回去。
夏榆的速度并不慢,不过几分钟,就抱着凌云,来到了公寓门口。看着公寓的大门,再看看怀中沉睡不醒的凌云。
夏榆只得跪在地上,将凌云平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伸出手,开始低头摸索起凌云身上的钥匙。凌云将房门钥匙,放在了自己大衣的内兜中。在凌云的身上摸了一圈后,夏榆终于找到了钥匙。
“小凌的身材,还不错。”上下摸索完凌云的身子,夏榆得出了这个感想。
打开房门后,夏榆费力地抱起凌云,来到了凌云的卧室中,然后轻轻地将凌云放到了床上。
"这里就是小凌的卧室吗?"夏榆四处张望着。
这是间风格很朴素的卧室,除了雪白的墙面,便只剩下了一张木桌,和一张床铺——这是自然,因为这是刚租的公寓,凌云还没来得及放什么东西。
不知为什么,身处在这间卧室中,看着躺在床上熟睡的凌云,夏榆有些心跳加速——她想离开凌云的卧室,却发现自己根本移不开脚。
仔细看着凌云的脸,夏榆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很好看的男生。尽管眉眼中还带着少年青涩的稚气,但那俊秀的容貌和微挺的鼻梁、修长的睫毛、宽厚得体而又色泽红润的性感嘴唇、完美的下颚,都显露了其出众的魅力。
凌云的脸,不宽不窄、不长不短,脸型既说不上锋利的到刀削感,也谈不上婉约的柔和感。而论五官,其实也并没有特别之处。总之,一切似乎都处于很平均的水平——但这一切凑在一起,便使得凌云的面相,有了一种均衡的美感。
正所谓——均衡,存乎万物之间!而这份均衡的美感,正是小女神赐予凌云的礼物。毕竟,做魅魔的,不好看怎么行呢?
当然,均衡之中,也存在着特别——“凌云的五官并无特别之处”,这种说法,并不包括他的眼睛。
对于夏榆来说,凌云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他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有着独特的美感,美到无法用言语描说。
方才同凌云在酒吧喝酒时,夏榆就注意到——凌云的眼中,似乎有着一种无形的魔力。只需盯久些,就会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无法脱离。
好似掉入了一个由糖果和蜜酒堆砌而成的陷阱之中。
只可惜,凌云此时闭着眼睛,这让夏榆无法再次领略,那甜蜜陷阱所带来的诱惑。
看着年仅十七岁的凌云,那年轻的脸庞和身躯。年近三十的夏榆,突然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这种心动感,让她回想起了,自己仍是名青稚少女时的种种往事。
尽管知道眼前的这个少年,并不属于她,而是属于她的妹妹——可这么一想,她的心中,又是一阵背德的刺激和冲动。
等不知何时,回过神来,夏榆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将手伸向了凌云,"这是怎么回事?"夏榆吓了一大跳,连忙收回了自己的手。
直觉告诉夏榆,自己不该继续在这里久留了,否则她可能真的会控制不住自己。
离开公寓后,夏榆回到了车上。她看了看时间,发生时间已经将近晚上十一点了。
“说起来,我好像……忘了什么事情?”夏榆后知后觉地,想起了什么。
“大小姐,您今晚,原本不是打算去见……我想提醒您来着,但看您和凌先生喝得开心,所以没敢打扰。”
“啊,还真是!”夏榆终于想起,她今天的原计划,是先在酒吧喝点酒,然后顺道去见下情夫的。
不过,这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夏榆感觉,自己已经找到新猎物了。
小妹啊,你可别怪我,实在不是我想当牛头人。
你的男友,实在是……太棒了!这谁能顶得住啊?
第四十二章 魔族使者·其上
对于安璇姿来说,眼前夏家的府宅,对她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毕竟,谁不喜欢大豪斯、不艳羡富裕的生活呢?
年仅17岁的安璇姿,在被吸收进魔族组织前,一直在东云市生活。
而提及东云市,那不过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安璇姿讨厌它。
安璇姿讨厌家乡的平凡、落后。无论是人行道上乘凉的水果摊贩、公路上掠过的摩托车、电驴,还是垃圾桶旁散落的垃圾——她都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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