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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5节(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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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个葛瑞克骑士,所不同的是肩甲与护胸泛着金色,个头也要高上许多,作为和欧文其名的史东薇尔双翼,达里安更擅长于军略。

    作为从罗德尔过来的老人,他当然是忠心耿耿,便拿起长杆,拉开墙上帷幕,露出里面一张巨大而详细的宁姆格福地图来。

    “诸位请看。”他将长杆点在图上水唤村位置,以平缓的语气道:“海德家已经派兵占据了水唤村,堵住了前去盖利德的去路,而另一端有史东薇尔存在,那些卑贱的褪色者已经不可能从宁姆格福逃离。”

    众人微微点头,宁姆格福的地形进来容易出去难,两头一堵,除非褪色者们跳海逃生。

    “水唤村能顶住吗?那些褪色者卑贱归卑贱,拼起命来还是有点力量。”有贵族忍不住发问。

    骑士扭头看去,见到是个金发少年,当即明白为啥他会有问题了。

    这是海德家的继承人,肯尼斯.海德,水唤村的压力可全都是他们家在承受。

    “没有问题,水唤村本来就易守难攻,只要战斗开始,我便率领骑兵顺着大道东去,两天之内足以抵达。”

    “可如果有褪色者在半路阻截呢?”

    “沿途已经设置了十三个兵站,我只会向前,绝不停下拖延时间,肯尼斯阁下,还有问题吗?”

    青年摇摇头,他最怕葛瑞克玩‘友军有难不动如山’的戏码,可想了想,这么做对他没一点好处。

    要是那些褪色者逃到盖利德,以其成长速度,到时回来寻仇谁顶得住?

    “那我就继续了。”不苟言笑的骑士重新将注意力转回,长杆在地图上来回轻点,“这次会战部署确如常山之蛇,以水唤村为头,史东薇尔为尾,啜泣半岛为中,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位俱至,犹如铁壁合围,褪色者逃不出掌心来。”

    啪啪......

    大厅内响起一阵掌声,听到这不明觉厉的部署大家都有些底气了,而葛瑞克则露出得意的笑容,他多久没听过这种掌声了。

    不过这一战他输不起,输了的话就准备混吃等死吧,于是又问道:

    “达里安,褪色者如果不迎战怎么办?”

    掌声顿时停下,大家都知道褪色者擅长小队作战,要到处乱跑也很头疼。

    “殿下,我已经有了预案,到时候只要诸位大人守住自己的城堡,我自然会派清剿队,如此一来,他们死的更快。”

    “详细说说。”葛瑞克并不避讳,贵族中不可能有内奸。

    “是,我通过缜密的计算,褪色者更擅长单独作战,一对一有绝对优势,十对十可以打平,但一百对一百,优势在我。”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人数一多,就要靠阵型配合,而阵型需要长久练习与精妙指挥,褪色者并没有阶级之分,没有一段时间的训练,不可能走上战场。

    啪啪......

    掌声更加热烈了,这样听来,胜算极大,包赚不赔的买卖只有傻子才不做,赢了的话,大家都是英雄。

    葛瑞克在掌声中缓缓起身,转过头,脸上挂着几许微笑,双手下压让掌声骤停,而这种掌控感让人兴奋不已。

    望着一张张专注而敬畏的脸,他缓缓说道:“我一时找不到恰当的语言,对诸位表达怎样的期望,但在交界地,我们的统治由来已久,本就是黄金秩序的一部分,那空悬的王座也是黄金王朝的所属品。”

    “诸位的祖上都立有战功,大多从罗德尔分封而来,我们以鲜血铸就的荣誉和地位,岂能让一群卑贱的褪色者所窃取。”

    贵族们握紧了拳头,心中的怨气更甚,大家生来就是大爷,生来就该高人一等,如此高贵之人岂是别人猎杀的猪狗。

    “这十年以来,有多少贵族和骑士被他们卑鄙猎杀。”葛瑞克的声音越来越大,最终举起了沉重的黄金战斧:

    “诸位,再不努力的话,以往的荣誉将会蒙羞,财富将化作泡影,交界地将没有我等容身之所!随我来吧,一起捍卫那存在无数年的黄金秩序!”

    锵——

    拔剑的声音连成一片,各种长剑高举,在辉石灯下与黄金战斧交相辉映。

    至少在此时此刻,这些平日里勾心斗角的贵族,终于有了共同的敌人。

    “大义在我!”

    PS:葛瑞克其实不弱的,他再怎么屑也是半神,还拥有一大群部下,而且智商也很正常,我一向不喜欢把敌人写的太愚蠢和弱小。

    

    第一百六十一章    开战,开战!

    

    就在葛瑞克和宁姆格福贵族们狂呼酣战的同时,在百里外的森林中,逼仄的雾林镇又是另一幅光景。

    没有雄伟的宫殿,也没有炫目的辉石灯,几许火把照亮了黑夜,空地上则挤满了褪色者。

    大半夜被拉起来,不满的牢骚声此起彼伏,每个人都在交头接耳。

    “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啊,集结全雾林镇周边的褪色者,谁有这个权力。”

    “听说是‘不惧者’维克的号召,总得给他和圆桌厅堂一点面子吧,先等等看,听说队长已经去开会了。”

    ......

    声音嘈杂,如无数只苍蝇在飞舞,而唐恩混迹在队伍外侧,与身后的梅琳娜对视一眼,目光中有几分赞许。

    维克这家伙的天赋不错,还知道先召集各个队长碰头,因为天敌太多,现阶段的褪色者大多是以小队行动,独行侠反倒极少。

    一起出生入死,相互之间有着起码的信任,只要他们不反对,事情就简单许多。

    “时间有点久了,梅琳娜你要不去听一听,他们谈的怎样?”

    少女木然站着,并不搭理他,让自己去当偷听狂,也亏这男人想的出来。

    见梅琳娜一副呆呆的模样,唐恩只得耸耸肩,环视周围,百无聊赖的数起人来。

    雾林镇周边的褪色者约莫三四百人,甲胄、武器五花八门,毫无军队严整肃穆的感觉,不由得轻轻摇头。

    让这些笨蛋去硬碰硬是不行的,他们更偏向于冒险家。

    但褪色者也有个优势,那便是人均刀口舔血的狠人,武技、魔法都是千锤百炼,作战经验也远超普通士兵。

    如果小队对小队,显然占据上风,可只要人多了,在大盾、长矛、弓矢、魔法多层次打击下,崩溃只在一瞬间。

    现实中可没有哪个魔偶傻乎乎的等你去处决,怕不是还没来得及修脚跟,就被后面的弓手射成刺猬。

    “他们的战场应该在森林中,在山崖上,用更强的武技不断给敌人放血,凸出个体实力的优势。”

    唐恩也算的上知己知彼,比如他自己就是一个强大的‘褪色者’,起码在宁姆格福没人比他更强,可这等实力也远远不够战场无双。

    暗杀偷袭更擅长一点,正面冲击军阵,我特么又不是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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