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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3节(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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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圈之王”

    .

    他不会承担其虚的未来和死活,虚圈的一切只是为了他的计划和未来而服务,这便是主次关系的差别.

    阿尔托莉雅倒是............看的没那么透,不过她为王的风格让她单纯看不惯征服王而已.

    “那么,你的呢喝了本王的酒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混过去的.”

    

    关于王道的认知作者君和上本书写的不一样,所谓一千个人100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作者君不同书里写的同一个剧情点也想要一些不一样的解读,所以不认同的看看就行.

    当然,纵观两本书的剧情也能比较明显看出作者本身不太喜欢征服王的王道,属于喜欢这个人物但不认同他的理念.

    在三王的王道争辩中无论每次写会有多少种不同的观点,以后每本书又会增加几种说法,但写一本作者君站队吾王一次,写十本站吾王十次,写到最后一本就站到最后一次.

    吾王剑之所指,吾等心之所向!呆毛王赛高!!!

    【470】.那只能证明我不过如此(2/2)

    “我......我”

    被众人关注的韦伯显然有些紧张,声音有些颤抖.

    伊斯坎达尔鼓励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大声笑道:“大胆地说出来吧,就算是再愚蠢的愿望也不要感到可耻,因为真心想要的东西本身是绝不可耻的!”

    “”

    韦伯眼神中带着迟疑和不理解.

    他的心愿已经告诉过,结果被征服王批评为愚蠢,赌上生命参与的战争只是为了证明自身的价值被认为是相当愚蠢和浪费的行为.

    这也是他之前不敢喝酒的原因,被征服王否认的心愿又怎么会得到其他英雄的认可.

    可看到对方那鼓励的眼神,他仿佛又明白了什么.

    哪怕身体还在:颤抖着,韦伯还是鼓着勇气瞥了一眼蓝染,大声说:“我想要得到大家的承认,我要用击败肯尼斯导师来证明血统优劣论是错误的!”

    “......”

    氛围有些安静,众人的眼神各不相同,有欣赏,有疑惑,有不解,也有古怪的.

    啪啪啪.

    芬恩最先鼓掌表达了赞扬:“小家伙,敢挑战传统观念我该是称赞你的勇气,还是感慨你的冲动.

    我也不喜欢以血统来判定一个人的成就,毕竟神祖也曾败北在我这个‘凡人’的手上.

    不过有一点是你无论如何都无法越过的,那就是血脉的优劣注定了天赋,即便我不是什么半神,我的母亲也是达努神族的一员,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女神.

    神灵血脉终究是造就了大英雄芬恩麦克库尔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现实不是游戏,神性不可能只是个.

    事实上库丘林也好,芬恩也好,乃至于吉尔伽美什之所以那么优秀其中必不可少有着神灵血脉的优势所在.

    哪怕他们没有半神的位格,却也依旧有着半神之躯,身体的天赋优势,知识的学习速度,能力的成长涨幅都有着血脉的优势.

    天赋差的人能够通过大毅力,大气运逆天改命,可天赋本来就好的人在其他方面一点都不比前者差的情况下只会更优秀.

    对于..芬恩的论点,索拉默默点头认可.

    哪怕她原先对政治联姻极度不满,也很讨厌韦伯这个盗窃导师圣遗物的学生.

    以肯尼斯的身份固然不怎么缺钱,可圣遗物也算是文物,单纯的价值来说都够韦伯在时钟塔上几辈子学了.

    “我知道.”

    韦伯的声音有些失落,却不退缩,“所以我也没有想要成为最优秀的理想.

    我只是想证明天赋不好也能找到自己的价值,而不是天赋不好就该从一开始就被当作垃圾.”

    “杂种就是...杂种.”

    吉尔伽美什放下酒杯,语气冷了几分:“为了向其他人证明就轻易舍弃生命,每样东西的价值都是能发挥作用才有价值.

    要是死了的话那就代表你的价值仍旧是一文不值,短视的愚者可没有喝下王之酒的资格.”

    说着,淡淡的杀意已经夹杂着空气之中.

    感受到恐惧的韦伯强忍着没有再次躲在征服王的身后.

    “短视也好,愚蠢也好,正如所说,心中渴望的东西,本身是不可耻的.”

    “哼,你......”

    正当英雄王还想说些什么,蓝染忽然玩味地补充道:“那么追求的过程和手段就谈不上是不可耻的,盗窃他人财物似么光彩的事情吧.”

    “......”

    韦伯.

    “真是过分啊,我的圣遗物本质上是本王的东西吗”

    征服王强势护犊子,一副强盗理论:“既然是我的东西,那么小的行为对错应该也是本王来判断,我认为他”

    蓝染笑着摇摇头.

    严格来说征服王说的没错,可是这个道理明显是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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