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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34节(第1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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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了,怎么会不和谐呢?

    毕竟,这才是他最原本的样子。

    不是为了方便而选择人立而起的样子,也不是为了美观而穿上衣服的姿态,像现在这样,四足奔跑,这才是他这副身躯最合适的姿态。

    “弱肉强食,这的确是山里的办法没错,但是你对山里的办法,理解的还是不够。”

    黑白相间的巨熊如同脱膛而出的炮弹,带着野兽一般的心境,射向了狼人的方向。

    而苍老的狼人,此刻也终于意识到,他到底犯了多么愚蠢的错误。

    只有理智的人类才会接受威胁。

    那些凶恶的野兽,不会。

    

    二百零九章 山里

    曾几何时,熊猫一度以为,自己已经走出了大山。

    山里没意思,真的很没意思,或许一些文艺青年又或者没什么事干的小布尔乔亚会向往大山,会向往山里的生活,但作为真正在山里待过的,熊猫只想说山里真的很没意思。漫山遍野都是烂地,想找一口干净点的食物都不容易,哪怕难得有了点吃食,也要面对那些到处都是动物粪便和尿液——这是那些动物们划分地盘的手段,是也它们标记领地的方式,当闻到味的时候就说明事情麻烦了,他已经踩过界了。

    而踩过界的代价,就是一场血腥仇杀。

    打起来这种事,在山里是不需要理由的,踩过界要打,摘个果子要打,一不小心对上眼睛了还要打——哪怕是那些据说很温顺的食草动物,在遇到有机会的时候也是不介意杀掉弱者并将其啃食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为什么是适者生存呢?意思是你不用很强也可以,只要你能把那些比你厉害的弄死就行,这样就能证明你比他更适合生存下去了。

    很没意思,这种事情真的很没意思,拥有着人类的智慧,熊猫哪怕是在幼年期的时候便已经知道该如何弄死那些愚蠢的兽类,该如何架设陷阱,该如何击败其他野兽来争夺领地……这种事对他来说并不算难,在极限状态之下人是什么都能做出来的,更何况他还有着熊猫的体力,这副属于野兽的强韧身躯更是让他如虎添翼。

    但他从未认为自己是什么野兽,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应该像一个野兽一样在山里过一辈子。

    因为他见过,更大的世界。

    他接受过完整的人类教育,所以他更明白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他经历过真正的人类生活,所以更加无法接受这种野兽一般的日子——只因为这种厮杀毫无意义,就算他将整座大山都打成自己的地盘都毫无意义,这种厮杀除了制造尸体之外没有任何用处,他宁可去人类世界打游戏摆烂,都要来的更快活一些。

    而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甚至一度为之而拼尽全力。

    那时候的他想要离开大山,因为山在他的记忆里,只是这样。

    接受过人类教育的他更向往文明,即便他自己也说不清所谓的文明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或许对于他来说,文明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炸鸡,可乐,高热量的外卖,还有打不停的手机游戏,当然,如果有电脑就更好了,影视动漫还有文学作品也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能带来快乐的,这或许便是文明对于他的意义。

    但每当午夜梦回的时候,他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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