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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宁的想法很简单,如果借条是假的,自己应该可以用能力分辨出来。
虽然不能够提供什么实质上的证据,至少可以帮李科提供一个方向。
看什么?
李科微愣,干啥大哥,跑题了吧,我在这发牢骚呢。
他没有和刘浩一样,从牛肉粉事件就关注方宁,对方宁有所了解。
李科,借条给方宁看看。
刘浩若有所思道:方宁,可不能吃了哈。
吃?
你俩在这搞笑呢?
这是借条,是证据!
李科护着文件夹,懵逼了。
而刘浩这边,他一直是通过直播看方宁,牛肉粉事件还有牛骨头事件,他都没有现场见过。
所以,刘浩很好奇,方宁是怎么做到的。
没事,我不吃。
方宁笑了笑:我就闻闻。
闻味道虽然只能获得画面,但提供方向应该够了。
李科这才打开文件夹,拿出借条来。
很一般的借条,写在一张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张上面。
借条上面写着,何某找张某借了五十块钱,并约定了还款日期。
看出什么来了吗?
李科狐疑着问道。
搞笑吧?
方宁乐了,五十块钱打借条?
这就是问题所在。
李科解释道:何某借给张某的钱是五万,结果要钱的时候,发现借条上是五十
呃!
这有点不符合逻辑啊。
如果张某用消字笔什么的写借条,不应该是空白的吗?
五万变五十,改了一个字,这不是吃饱了撑着吗?
方宁有点糊涂了:何某的借条丢失过?后来被人改了?
并没有,何某说借条拿到手后,他就一直放在安全的地方保存。
这说不通啊。
没错,所以张某才去派出所报案,说被勒索,理由就是借条是假的。
方宁明白了,张某不是疯子就是丧心病狂挑衅法律。
毫无疑问,正常情况下何某不会去勒索,就算勒索,也不会弄一张五十块的借条出来。
我试试看!
方宁点点头,在刘浩和李科的瞩目下,低头深深的闻了闻借条。
刷刷刷刷!
画面出现,很清晰:
第一张,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在笔记本上写字;
第二张,笔记本上有个拾字;
第三张,拾字消失;
第四张,原版借条,万字覆盖拾字之前的区域。
明白了。
一个人用什么手段,预先在笔记本上写了拾字,然后这个字没了。
正式写借条的时候,把万字覆盖在上面,过一段时间之后,万字消失,拾字漏出来,这就成了现在的借条。
果然是个疯子!
这个案子,你应该赢不了。
方宁抬起头,说了画面上面的信息,除非有办法证明,原来‘拾’字上面有字,但即使是这样,何某也能说是张某做的。
非常高明的造假手段,你的当事人被坑了,无解!
李科听蒙了,你在这说什么?
闻一闻就知道这么多的信息?
怎么听起来这么玄呢?
等等哈,我先捋一捋。
李科饶了饶头,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方宁想了想道:很简单,如果你见过何某,应该能够证明,何某戴眼镜,眯眯眼,左边的眉毛少一截,光秃秃,这个特征太明显了。
呃
李科震惊了,你见过何某?不可能,咱俩今天才第一次见,没这么巧合的事情。
还好,刘浩知道其中的内幕,拉着李科说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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