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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9节(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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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小笨蛋僵尸。

    “七七...”

    小僵尸顿了顿,死者的面容是没有表情的,说话的语调也很平静,可就是能感觉出她的难过来:“七七什么...都...忘记了。”

    她摇摇小脑袋,难过地道。

    “很...重要的...事情,忘了。”

    漫长的岁月会遗忘许多的事物。

    “忘掉了...很重要的...人。”

    少年揉了揉小女孩的脑袋,将后者那淡青色的短发揉成乱糟糟的一团,“我也忘了很多事啦。”

    “我是谁,我之前又是谁,我之前的之前又是谁...这些我都忘记啦。”

    他笑了笑,“没什么好在意的,重要的是现在。”

    “你的名字叫七七,以后要记住咯。”

    “七...七..”

    七七昂着脑袋,轻声默念着这个名字,她眸子微微发光,举着双手,振袖垂落下来,露出两截光洁的小臂,“大哥哥...怎么知道...七七的名字。”

    小僵尸微微张大嘴巴,似乎很震撼敬佩,“大哥哥..好聪明。”

    欸嘿。

    挨夸了,诺岩骄傲地挺胸叉腰。

    “名字。”

    小僵尸道:“大哥哥...叫什么名字?”

    “诺岩。”少年笑了笑,“清诺岩。”

    “...什么诺岩呢?”七七歪了歪脑袋。

    她记性是真的很差劲。

    “清诺岩。”

    “清诺...?”

    "岩。"少年道,双手交叉比了个禁止的手势,“请不要再玩排列组合了小姑娘。”

    “七七...记不住啦..七七...很笨。”

    小僵尸又垂下了脑袋。

    "七七...想要记住。"

    这个小姑娘的确很笨,但她说话的样子又很认真,她真的想要记住诺岩的名字。可死者的躯体承载不了记忆。

    所以她就很难过。

    “那就写下来吧。”

    诺岩平静地道,“小姑娘,写在本子上。你其实并不笨,在时间尺度前,人类都不聪明的,生而为人,我们都很健忘。再刻骨铭心的回忆,一段时间过后也只是寻常。”

    “写在本子上,写在日记里,无论是见到了山川河流还是星垂原野,亦或只是片刻的心绪,相逢了什么人,遇到了什么事,都写在日记里,书信是寄给友人的记忆,日记是写给自己的情书。每一行字,每一个段落,都是对自己人生最认真的表白。”

    七七眨巴眨巴迷茫的大眼睛,“听...不懂。”

    诺岩挠了挠脑袋。

    “但七七..好像...”小姑娘垂下脑袋,在身上翻找着,“啊...找到了。”

    那是一本很旧很旧的小本子。

    她小手捏着本子的一角,递给了诺岩。

    封面落满了灰尘,书页已经泛黄,虽保存在琥珀中,但仍旧有些风化了。

    这是一本日记。

    字迹很幼稚,有的地方还有拼音,但看得出来,小女孩是认认真真书写的。

    ‘新年第一天,采了二两的liuli百合,没有找到椰羊’

    ‘新年第二天,采了一斤的清心,好多人受伤了..清心能治病,没有找到椰羊。’

    ‘新年第三天...’

    ‘新年第四天...’

    

    ‘新年最后一天,过年了,七七还是没有找到椰羊。’

    诺岩轻轻地翻阅着日记本的每一页,他动作很轻微,很小心翼翼。澄澈而透明的午后阳光洒在泛黄的纸张上,时光被照得有了形状。

    日记本里的内容,其实很让人摸不着头脑。

    没有时间地点人物。

    可以看出来,小姑娘以前是以山里采药为生的...这么小的孩子来山里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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