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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哥,要不我陪着光明留下来吧!”
“你跟徐虎还要上班!”
“尤其是你,现在是街道办的主任了,那里离不开你!”
“你们就先回去吧……”
此话一出。
老神医略显惊讶的抬头,看了林松一眼。
似乎就连他都没有想到,林松年纪轻轻的,竟然是街道办的主任?
而且还是四九城街道办的主任?
那不得是正处级的存在?
年纪轻轻,前途就已经无量了。
林松眉头深锁着,仔细斟酌了一下。
郑娟说的没错,自己现在身为街道办的主任。
跟之前做队长的时候,完全都不一样。
要是做队长那会儿,别说是在这里待个七天左右的时间。
就是等着给光明的病,给治完了,都没有什么问题。
反正队里有徐虎、大壮他们两个在,完全可以应付了。
而且上面还有杨主任,给他撑着。
可是。
如今完全不一样,官职越大,责任就会越大.....
很多的事情,都需要他亲自处理。
并不是只负责管治安队那一片了。
良好,他才点了点头:“也行,那我今儿个就先回去!”
“明儿个我让我姐过来陪着你!”
“两个人至少能互相照应一下!”
此话一出。
郑娟本来想要拒绝,不过想了想,要是她在不让林蓉过来的话。
只怕以林松的性格他自己就要留下了。
点点头:“好,那就让蓉姐过来吧!”
“嗯!”
林松笑了笑,又看向那老神医,说道:“对了,肖医生!”
“你们这里有收留病人的地方吗?”
“我们不是本地人,对里也都不熟悉!”
“临时找地方,也不知道去哪里!”
“要是您这……”
话音未落。
就见老神医点了点头:“有,不过是收费用的,住一天就要交一天的钱!”
闻言,林松就笑了。
“只要能有地方,那就好办了!”
“这样吧,先给我定七天的房子,这些钱够吗?”
说着话,就见林松从0.1兜里拿出来五块钱。
这个年代,五块钱已经不少了。
在原著里面,想当年贾东旭娶秦淮茹的时候,才花了五块钱就给娶回家来了。
而在他这里住个几天,花五块钱已经足够多了。
老神医笑了笑。
“我虽然治病收钱,但也不是见钱眼开的人!”
“这些钱,不仅房钱够了,就连吃喝都能全包了!”
“另外……七天的诊治费用,也全都算在这五块钱里面吧!”
话音落。
郑娟连连点头不已。
“那就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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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你跟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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