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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1节(第1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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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妖今年三十七岁。

    他都快忘记他本来的名字是什么了,圈子里大多都以代号相称,他的能力与神话传说中的妖魔有些关系,加入的民间组织叫做祸星,于是他便给自己起了这么个外号。

    祸星是个反抗组织,不满联盟的规训戒律,与其它几个反抗组织一起盘踞在S市,祸妖加入祸星的目的倒也很简单,他有时候会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能力,能量凝聚出的妖兽会影响他的神智,他以前在能力失控时犯下过命案,被联盟缉捕,无奈之下便加入了祸星,只要不出S市,亦或是离开S市太久太招摇,基本都不会再有什么风险。

    相较于祸星组织里那些为了信仰,理想以及各种冠冕堂皇之借口来为组织正名的人,祸妖想的倒是一直都很简单,他只想过点安宁的享受日子,在S市里祸星也是两大组织之一,以他的能力在祸星里混着混着就成了三把手,豪车美酒漂亮女孩样样不缺,除了不能离开S市太久以外,S市的生活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人间天堂。

    这次祸尊给他指派的任务便是带回这预言降世的冥星,按理来说冥星本来还有十年才对,也不知道为何提前便降世了,祸妖倒不是特别关心这些,他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冥星,然后把他打晕带回去。

    这次任务他倒也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毕竟任务只有组织高层核心知道,像冥星这样的能力者,一旦消息传播出去,整个S市都会为其疯狂,而他一向整日在S市里花天酒地烂醉如泥,本来就不怎么在圈子里的聚会露面,忽然消失个几天也不会有太多人察觉。

    而且指派他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他很强。

    能在祸星组织里混成三把手,并非因为他有多么左右逢源,亦或是智商超群,成为三把手只是因为他实在是强的过分,祸星里不得不给他安排个职位,而他本身的也没太多索求,只想要漂亮女人和花不完的钱,以及让组织帮他处理一下他偶尔心情不好制造的烂摊子,例如喝醉了带到酒店不小心玩坏了的女人,飙车时候不小心撞到的流浪汉……诸如此类。

    毫无疑问祸妖是尤其幸运的,这样的生活他已经享受了十几年,尽管此刻他也有些腻味了,再漂亮的女人再香醇的酒,也都总会腻的时候,再想追求刺激无非就是更变态的玩法,亦或是一些违禁药物,所以他整个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欲望满足后的懒散味道。

    他的能力不需要特殊锻炼就会自然提升,如今三十七岁的他能量点数已经来到19w,距离20w也不过只有一步之遥,像他这样的存在,假设真的愿意投诚联盟,联盟也未必不能赦免他的罪过……但联盟终究还是限制太多,毫无乐趣可言。

    如今这一趟远行,也算是难得给自己找些乐子了。

    祸妖的能力便是召唤妖兽,准确来说并非召唤,而是用能量凝聚出一只他也不知道名字的妖兽,这只妖兽的体型与力量都随着他的能量而变化,并且能够使用的神通也极多,咆哮,火焰,极速,当然,最方便的还是妖兽的利爪,它的利爪拥有类似暗合金的硬度,这世间没什么东西能扛过这么一道利爪。

    所以他眯着眼睛打着哈欠坐了下来,等着妖兽把面前这个能量点数只有十万的家伙吃掉,然后再把身后那个小女孩带回去……那个女孩还怪可爱,娇俏清纯,即便见过不少漂亮女孩,也仍旧让祸妖的眸子一亮,不知道在被荧惑洗脑以后,能不能先让他玩上两天。

    但没过几秒钟,祸妖原本懒散的眼神……就变了。

    ………………………………

    面前的妖兽已经朝着林澄扑来,但林澄的身躯却并未躲闪,一瞬之间他的皮肤上生出黑红色的血丝,血丝以极快的速度进行细胞分裂,将他的身躯包裹,于是他的身躯也开始放大,就那么一瞬他就化作了身高二十米的红色巨人,巨人把地面的许铃兰给抓起来,胸口的血丝打开一个透明的洞,许铃兰被他丢到了那个小洞里。

    接着巨人手中的血丝再度增殖,化作一根猩红的长棍,敲向了那只妖兽的脑袋。

    妖兽并不需要祸妖精密控制,只需要祸妖下达指令就好,所以当看到妖兽被一棍子打懵了以后,祸妖的心中忽然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但长棍在下一秒立刻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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