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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0-45(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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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但白岑迟疑,“可这鸡腿给我了,一会儿客人不就少只腿了吗?”

    王苏墨无语:“……”

    王苏墨:“怎么来八珍楼吃饭,还缺胳膊少腿?”

    白岑语塞。

    王苏墨继续,“晨间买肉的时候,老板送的,多了一个鸡腿。”

    白岑:(⊙o⊙)…

    这么好的?

    可白岑疑惑,“鸡鸭是昨日买的,东家,我们今日晨间买的是猪肉和羊肉啊……”

    王苏墨手里要是大葱不是锅铲,应该一铲子过去了,“老板是卖羊肉的,老板娘是卖鸡鸭的,他们见我有眼缘,送我一只鸡腿怎么了?”

    “没,没怎么,好吃!”

    白岑不敢“惹”她,赶紧一口下去粉饰太平,结果忘了这鸡腿才从滚烫的鸡汤里捞出来,白岑整个人都烫懵了。

    王苏墨一个头裂成两个。

    平日看着挺聪明的,怎么到后厨就变成这样子?

    是该贴个告示,给后厨找个机灵些的。

    思绪间,又有一道菜要出锅了。

    —— 上汤青菜,小孩子都爱吃的青菜。

    上汤金汁是拿新鲜的鸡汤和最上等的咸肉吊汤的。

    这样青菜能借上汤金汁的味儿,又不会煮太久。

    既鲜嫩又好吃,也不会过火候。

    老爷子知道这道菜的汤汁要慢慢吊着,一般都是晚上营业的时候才放出来;中午就帮人点了,一定是老爷子遇到了喜欢的客人,怕人家晚上这顿吃不上。

    所以她之前才问白岑楼上那桌是什么人。

    一旁,白岑一口鸡汤下肚。

    这次学聪明了,用调羹吹了好久才喝下去,嚯,整个世界都升华了~

    白岑又喝了一口,忽然手捏着调羹不动弹,王苏墨看了他一眼,没戳穿;果然,不一会儿有人就自动魂魄归窍,低声道了句,“自从我离家,就没喝过鸡汤了。”

    所以刚才是好喝哭了……

    王苏墨想起他说从前家中富裕,后来出去拜师学艺,被他师兄投毒之类。

    但后来没听他再回过头说起过他家中。

    有些事对方没提,就别主动问为好。

    王苏墨低头盛菜。

    白岑又喝了一口汤,好像从方才的情绪中出来,回到之前的话题,“之前说了两类老爷子区别对待的食客,当说第三种和第四类了。”

    “第三种,就是楼上甲字号这桌,无功无过,老爷子照常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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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苏墨的重点在下一句,“但第四种,就是楼上乙字号这桌,这张菜单才是老爷子精心挑选的。”

    嚯,还真神了!

    一张菜单,什么都看出来了。

    “所以,还没告诉我,楼上乙字号桌坐了什么人。”王苏墨菜盛好,就是乙字号桌的,正好端给他。

    白岑接过,“是一位七八十岁,满头白发的老婆婆,带着一个眼睛缠了一圈纱布的小孩子,小孩子七八岁大,在楼上坐着呢。”

    王苏墨纳闷,七八十岁的老婆婆,还带一个失明的孙子,怎么会让去二楼的?

    刚才夺命龙虎刀不是还在一楼坐着吗?

    白岑也就在后厨糊涂些,这些事上可不糊涂,而且,老爷子还在,老爷子没理由会……

    说到这里,白岑轻叹一声,“老爷子之所以不那么喜欢大大咧咧的夺命龙虎刀五个人,但还能容忍他们点菜,就是因为他们几个看到老婆婆带了孙子来就主动让位置,但是老婆婆没让,而且,还精神抖擞地说七八十不算老,不用拿她当特殊人看待,也不用当她孙子特殊。只有自己都当自己特殊了,那就是认命了。”

    老婆婆的话很有骨气。

    眼睛蒙了一圈纱布,不是眼睛受伤,就是失明看不见。

    但凡这样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自卑,而且还是小孩子……

    老婆婆是在身体力行告诉他,自己七八十也能做普通人,小孩子才不会觉得是世界亏欠了他。

    是很有意思的一位老太太。

    难怪老爷子多照顾。

    “这是上汤青菜?”白岑也忽然反应过来,这锅菜的汤料刚才王苏墨好像是从鸡汤那个大盆里舀的,好香~所以,白岑惊讶,“我们昨日买的两只活鸡,其中一只鸡是用来吊烫的?”

    “不然呢?”王苏墨看了看汤锅,还不明显吗?整只鸡都在里面。

    “真奢侈……”白岑感慨,“那鸡一会儿还吃吗?”

    白岑是记得她说过,煲汤的肉不吃。

    他可以吃啊!

    白岑看着那锅鸡眼睛都直了。

    “给威武的。”王苏墨一盆冷水泼下去。

    ……

    不多会儿,白岑送完菜重新回了厨房,这回听清楚了,“那老太太带着孙子是去治眼睛的,途径这里正好遇见八珍楼,就来了。”

    王苏墨又做了一份不辣的鱼香肉丝,很下饭的一道菜,小孩子能就着吃好几碗那种。

    要不怎么说老爷子照顾呢?

    点的每一道菜都到位。

    老爷子在八珍楼两三年,心里有本自己的菜谱。

    白岑继续道,“那老太太手里握着根拐杖,拐杖不离手的,除了骨气,还很有些威严在。这次出门应该只带了一个侍女和一个侍卫随行,看着像官宦人家的,但又有些武林人士的做派,果然,来八珍楼的食客里什么样的人都有。”

    “有说去哪里治眼睛吗?”王苏墨问

    白岑轻叹,“这江湖里的疑难杂症,还能找谁?”

    王苏墨意外,“方如是?”

    白岑点头,“对,就是那个脾气怪得很,轻易不肯给人治病的神医方如是。听说好些武林人士都碰了壁,老婆婆这里也够呛。但老婆婆说那也得去见见再说,不去怎么能知道对方治不治。而且天下之大,方如是治不了,总还有旁的神医,她带着孙子四处寻访,总有一日能治好。”

    王苏墨感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老太太大气,小孩子才能跟着大气。”

    “你倒真说对了。”白岑上前,“那小孩儿虽然看不见,但坐有坐姿,言辞间也没有耍赖撒娇之风,而且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又不失小孩子的童趣,是个招人喜欢的孩子。”

    白岑忽然道,“我也想起我外祖母了。”

    王苏墨想起刚才他说离家之后就没有再喝过鸡汤,忽然觉得和眼下提起的外祖母是一脉相承的。

    “对了。”白岑忽然想起来正事,“老爷子说糖葫芦可以先做,那小孩儿一直端着,听说葡萄的糖葫芦,一下子小孩儿心性就上来了。原本那老婆婆说饭后才能吃的,但小孩儿说,祖母,我吃糖葫芦不会影响吃饭,我有些馋了。”

    白岑感慨,“这小孩儿不得了,想要的东西,就清晰得同他祖母提;他提了,老婆婆就答应了。一个没有撒娇哭闹,另一个没有一味制止,好难得!”

    白苏墨已经拿锅和饴糖,准备开始做糖葫芦。

    白岑帮忙。

    虽然刚才烫嘴时觉得他在后厨不聪明,但眼下,仿佛聪明回来,而且,还很有默契。王苏墨刚想说串个串,他已经串好递过来了,而且,不多不少,刚好是六个。

    白岑笑道,“我看了东家之前串了五个的,六个的和七个的,六个的长度更好,多了不好拿,要让最下面的那个挂上糖衣,容易被锅烫伤手;五个又太少了,费工夫,六个最好。”

    看着白岑娓娓道来的模样,她也忽然想起爹娘都在的时候。

    她好像也是这样看着他们的……

    糖葫芦做好,放在一边的石板凉凉。她特意多做了几串,但应该会让白岑先拿两串上去,剩下的等吃完饭再送去。

    “还有鸡汤吗?”白岑刚才喝了一碗,是真开胃了。

    王苏墨盛给他,白岑接过,然后从怀里拿出那剩下的半张饼开始啃。王苏墨一面炒菜一面想起被狗叼走的那张饼。

    有人是真喜欢吃饼,但这饼放的时间尝了,有一口没一口吃着,应该已经不好吃了,但白岑还是就着鸡汤吃得很香。王苏墨忽然信他说的,那个菠菱菜鸡蛋饼他在商船撑了几日。

    王苏墨忽然问,“你师兄给你投毒,你恨他吗?”

    许是没想到王苏墨会忽然这么问,但白岑想也没想,“恨啊!”

    “那他人呢?你找他了吗?”

    白岑也看她,“他走了。”

    王苏墨手顿了顿。

    白岑鸡汤和饼都吃完,放下碗,平静道,“他以为我死了。”

    王苏墨看他。

    有时候看起来越轻松的人,心底压得东西却越重,王苏墨如实想,但下一瞬,白岑又自顾笑起来,“但我是这么容易死的人吗?”

    王苏墨:“……”

    王苏墨头大。

    白岑环臂感慨,“我这人命硬,从不低头。”

    王苏墨轻声,“白岑。”

    “嗯?”白岑看她。

    王苏墨平静,“东西掉了。”

    白岑不由低头,“没有呀?”

    又找了半晌,忽然反应过来什么——我这人命硬,从不低头。

    等起身,王苏墨已经开始做另一道菜了,白岑好气好笑。

    “我去送糖葫芦了。”死鸭子不仅嘴硬,还会见机行事。

    身后的帘栊撩起,嘎吱嘎吱的上楼声响起,王苏墨知道他上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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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王苏墨也忽然想到上次在商船——那老翁还同我唠了会儿,说若是用油纸、草帘做成纸窗、纸棚呵护着,避过严冬,兴许还能生出冬季里的菠菜……

    她当时是听进去了的,所以眼下还有印象。

    如果有种子,可能真的能一年四季都有菠菜。太多了照顾不了,但至少一两盆是可以的。

    油纸,草帘,避过严冬……

    如果有种子,说不定真的可以试试。

    王苏墨一面在脑海里想着菠菱菜的可行性,一面做着其他的菜。

    二楼甲字号桌的菜是最迟上的,乙字号桌有七八十岁的婆婆和一个眼疾的孩子,所以邻桌并没有催促。

    大多时候,八珍楼遇到的客人都很好。

    江湖很大,叫不出名字的其实大都是这绝大多数。

    ……

    几桌菜做完,王苏墨开始准备稍后他们自己的饭菜了,许是因为白岑提了句拐杖的时,王苏墨做菜的时候听到了“咚咚咚”,应该是拄着拐杖下楼的声音。

    应该是老婆婆带着小孩子下来了。

    厨房窗口的帘栊是撩起的,王苏墨能在厨房看到老婆婆牵着孙子的背影,然后一左一右还有侍女和侍卫跟着。

    同白岑说的一样,光是看背影都会觉得老太太矫健有力,而孩子虽然年幼,又有眼疾,却不见唯唯诺诺,走路亦有风姿。

    思绪时,取老爷子刚好送了楼上的餐盘下来。

    王苏墨正好问起,“老爷子,您认识那位老太太?”

    取老爷子顺势看了看窗外,然后道,“人不算认识,但拐杖认识,是南云陆家的老太太。”

    南云陆家?

    王苏墨好像在哪里听过,但印象却不怎么深刻了。

    取老爷子沉声,“南云陆家早前也曾是江湖中独占鳌头的武学世家,当年北狄入侵,陆家的男儿全都去了军中,就剩了老太太和一群孤儿寡母,后来这些孩子长大,也跟随了父辈脚步去了边关。沙场无眼,陆家的子弟都战死了,就剩了老太太和陆家一个留下的孩子,是老太太的曾孙。”

    取老爷子轻叹,“陆家当年如果不是投身边关疆场,以现在的武林世家,应该没有几个能比拟的。但家国不在,武林再兴盛又有何用?这才是真正的侠之大义。但你从老太太身上只会看到从容,那是陆家走过的路。即便今日,在江湖中能听到陆家的消息已经很少了,但有底蕴的武林世家都以陆家为鳌首。”

    原来还有这样一段荡气回肠的故事……

    眼见老太太领着孩子上了马车,马车缓缓驶离眼前,王苏墨轻声问,“老太太去寻方如是,方如是的脾气古怪?会给陆家的孩子治吗?”

    取老爷子轻嗤,“方如是脾气是古怪,但他会。”

    取老爷子看向王苏墨,“你记得方如是左手断了几根指头吗?”

    “记得。”王苏墨点头,因为左手断了三根指头,所以施针和缝针都只能右手来,左手能做的事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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