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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99节(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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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寝室倒是很大,平放三张大床之后,活动空间还是很大。

    “拉瓦娜·拖烈西图尔·别依科,我是哈萨克人。”拉瓦娜第一个做了自我介绍,拉瓦娜是她的本名,拖烈西图尔她的中间名,或者说父名。其实她养父到底叫什么她并不知道,部落里其他人也不知道,只是称之为拖烈西图尔。

    这是一个组词,意思是白骨半人马,数百年前,西征军超大规模天赋赋予失败,绝大多数人变成了半人马怪物,血洗中亚,从此以后,凡是从赛里斯那个方向来的,长得有赛里斯人特征的人,统一都是这个称呼。别依科不是拉瓦娜的姓氏,是她的绰号,就是高个子的意思。

    紧跟着,姜红色卷发,碧绿眼睛,有一点小兔牙的女孩自报姓名,“利兹·奥瑞恩,来自威兰德。”她便是在图书馆遇到的那个女孩,而且之后三个月,经常碰面,只是仍旧局限于互相问好的状态,拉瓦娜今天才知道对方的名字。

    

    不得不说很巧,她们竟然分到了同一组,同一个寝室。

    “露易丝·吉恩·伊戈尔·阿特斯,法国。”第三人介绍到。

    皮肤微黑,比小麦色还黑那么一点,大眼睛,但不是那么深邃,她高鼻梁,但不像很多西洋人那么窄,嘴唇微厚,人不算高,一六五上下,但腿显得很长。

    她很显然不是一个白人,而是一个拉格人。

    拉格人是一群原本生活在南大陆的人,有着悠久的被当做奴隶贩卖的历史。

    她的姓氏特别有意思,伊戈尔·阿特斯是一个特殊的双姓,是几十年前法王被公开处刑,金鹰王朝覆灭,王国变成共和国之后,王室后裔给自己冠的一个姓。伊戈尔·阿特斯取自弗雷伊戈与阿特斯两个姓,意思就是他们是“皇帝”安布丽娜.弗雷伊戈和“贤者”罗南阿特斯的后代。

    但真正让拉瓦娜在意的不是露易丝的姓氏,而是她的气息也很特别。

    三个怪胎在一组吗?

    三人简单的互相介绍之后,便各自整理放置行李和自己的生活物品。

    一顿倒腾搞完之后,也到了吃饭的时间。

    “一起去食堂?”拉瓦娜问。

    “去什么食堂,去外面吃,明天开始就不能轻易出营了。”露易丝一副小拽模样,俨然有种我是头儿我做决定的样子。

    “我无所谓。”长得活泼可爱的利兹说起话来却一点都不活泼。

    事情是这么决定了,但还得换衣服。

    之前开学典礼上的礼服,在室内穿穿还行,在室外穿那可算了吧,外面快三十度,穿这一身礼服,很快就得出汗,那哪遭得住,必须换一身凉快点的。

    三人开始脱衣服。

    第一千一百六十章 打量,交流,三人都是特殊的

    带有几分古波斯骑兵风格的尖顶缀红缨的骑兵帽早在进寝室之后,三个人就脱了扔一边了,同样进门就脱的还有靴子和外套。

    靴子是红色长筒的高跟骑兵靴,这可不是专为女人设计,事实上高跟鞋就起源于骑兵靴,这种式样的骑兵靴最初就是中亚波斯人发明的,为了用高跟和靴掌卡稳马铃。

    三人现在都是黑色衬衣,还有黑色的过膝裙。

    脱了衣服裙子,身上就只剩匈罩,丝袜和内裤,这时,三人也开始互相打量起来。

    尤其是露易丝,盯着拉瓦娜和利兹来回看。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拉瓦娜这么健美的女人,轮廓明晰的腹肌就不说了,那一双腿的大腿上的肌肉简直夸张,还有臋,她简直怀疑拉瓦娜那臋大肌能用手敲得梆椰响。

    利兹也是深藏不露,挺瘦一个人,胸竟然那么大,一个威兰德的红毛比她这个法国人都大。

    而且长得还没威兰德人该有的粗糙。

    当然,露易丝仔细对比了一下,还是觉得她自己最漂亮

    虽然她有点黑,但她皮肤摸起来跟绸缎一样,绝对是利兹这个威兰德红毛比不了的,拉瓦娜这个草原人肯定也比不了。

    很快,三人换好了衣服。

    利兹和露易丝都是连衣长裙和小高跟凉鞋,唯有拉瓦娜是衬衫,七分裤,沙漠靴,穿得跟个女兵女一样。“走,我带路,我请客。

    露易丝招呼着,第一个走出了寝室。

    和来了几个月,但长期泡在图书馆的拉瓦娜和利兹不一样,露易丝这几个月对于德黑兰的街道已经很是熟悉,一路直奔她准备请客的那间饭店。

    没多久,三人到了地方,不是什么豪华大饭店,但仅看大门口的招牌,显示这是一家做法餐的餐厅,也知道这肯定不是什么便宜的地方。

    露易丝有钱,她先祖很早就来了法国,距今快二百年了,当年在安布丽娜击败皇帝安托洛的时候,她便是安皇魔下一个小军官。多年以后,她高祖父娶了一位公主,成为了王室成员,那是她家最辉煌的时候,现如今,她家依旧不差,父亲是G&A公司的小股东,自身也有产业。

    有钱归有钱,拽归拽,但她不是傻子,一上来请别人去豪华饭点,只会显得自己在炫耀,拉低印象。虽然露易丝并没有想过跟两个同学深交,但尽可能跟人处好关系是她作为世家子的习惯。

    不一会儿,用餐开始。

    露易丝又开始偷偷用余光观察两人。

    结果令她意外,拉瓦娜这个草原人倒是很自然而不失礼。

    相反,利兹貌似很规矩,其实一直慢一拍,很不自然,显然她是在学。

    在有点档次餐厅随意乱整,甚至失礼的,未必是穷人,但去学别人姿态的,肯定是。

    不过,露易丝没有任何嘲笑的行为,甚至她内心也并不鄙夷利兹,一个真正的贵族,不会因为这种表面的东西而去鄙夷他人。

    倒是拉瓦娜,让露易丝起了好奇心。

    “拉瓦娜,你对法餐好像很熟悉?”露易丝问。

    “呃,我以前在一个贵族家当仆人。”拉瓦娜如实回答。

    罗斯的贵族全面的学习了曾经法国贵族的那一套,她见得多了。

    “哦。”露易丝点点头。

    她现在更好奇了,讲道理,哈萨克人大概率是服务于罗斯贵族,罗斯贵族再大方也不可能送一个女仆来这里,更何况,拉瓦娜当女仆有点搞笑了,从拉瓦娜的气息看,她起码三阶,就算她是人工超凡者也不可能给人当女仆,因为这是一种浪费。

    总之,拉瓦娜现在肯定不是女仆。

    那她是做什么的?

    可惜刚认识,露易丝也不可能深问,刚认识就查户口,太没礼貌了。

    随后,露易丝开始了自我介绍。

    想要了解别人,先谈谈自己,这是礼貌。

    露易丝十七岁,人工超凡者,二阶,家中次女,她这次学成之后,便要回去辅佐她三弟,她三弟是天然的超凡者,而且是天才,十五岁已经念完了大学,并且是正位一阶。

    当然,她并没有提自己的移植物其实比较特别,也没有感知到拉瓦娜和利兹的特别。

    “将来如果我干得好,大概还能自己选择,若是干不好,可能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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