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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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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那老和尚身边七八个随从,本也不是什么有身份的人,只不过狐假虎威而已,个个却都是眼高于顶的样子,轻易不搭理外人。

    新三郎只得暂时放弃了抱大腿的想法。

    那大和尚宗山大师不知道是否嫌弃住宿条件的缘故,没在村里多呆,只是向金兵卫老爹问了一番话,又到久保村和竹田村各转了两圈,然后去事发地点——也就是两村中间的那座小小的“西船山”上看了看,便命令随从取来笔墨纸砚,写下一份书状。

    内容是——

    第一,再次重申,在两村债务结清之前,西船山属于久保村所有,竹田村百姓不能私自上山采药、打猎、伐木;

    第二,这次是名叫小左卫门的竹田村村民违约在先,被抓住关起来属于是咎由自取。但念其情节不重,从宽处置,只判决赔款五百文钱给久保村,不施加其他惩罚;

    第三,五百文钱,由僧侣宗山代为支出。事后由当事人小左卫门为寺庙工作若干日抵债。

    上述三条,以光福寺的名义签署。如若谁人不肯遵守,则会遭到“佛祖所厌”。当然,真到那一步也不需要劳烦佛祖出面,寺里的僧兵就能把问题处理了。

    整体来说,这位宗山大师拿出来的,算是比较宽容、能让各方面都满意的处置方案。

    让肇事人为寺庙工作抵债,看起来跟之前金兵卫老爹的想法差不多,但工作量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在寺庙里做杂务,肯定比帮久保村推石臼磨麦子轻松许多,至少不会累出毛病。

    然后久保村这边,得到了五百文的赔偿金,足以搞一个小型祭礼活动,或者修补一下水井什么的,总也是令人开心的事。

    当然在新三郎看来,最高兴的肯定是光福寺的和尚们。

    因为十六世纪的日本,乃是一个缺乏成文法的封建世界,社会更多是依靠惯例与习俗来运转,各阶级之间并无明确的权力划分。

    今日光福寺既然有了一个干涉村民内政的先例,以后就可以照葫芦画瓢不断重复。时间长了,重复多了,形成了约定俗成的惯例,便足以宣称这是“自古以来”的规则。

    这倒也正是新三郎乐见的事情。

    毕竟金兵卫老爹长年给光福寺送糖渍栗子,跟和尚们关系不错。之前说什么找内藤家一门众运作武士身份的事情,恐怕也是要看在光福寺的面子上才有谱。

    ……

    午后,那法号叫做“宗山”的大和尚办完了事很快就要走,看上去是不太想在村里住了。

    走之前对金兵卫老爹吩咐了一句说:“过去几年,丹波守护代内藤家几次发出征召令,我寺都帮你们村说情,减免了许多兵役。但今年局势不同,若是内藤家再发征召,你们久保村也得老老实实服役,我寺不方便说话。”

    金兵卫老爹一听这话,自是颇为惊讶,连忙躬身施礼,询问原因。

    

    宗山大和尚倒也挺耐烦,低声细细解释说:“以前内藤家自己跟丹波国内其他豪强小打小闹,不算什么。这次却是畿内的三好筑前殿下,集结人马想要推翻细川管领,内藤家是跟随三好家的脚步而已。兹事体大,我寺不便掺合。”

    说完,也不管对方是否听明白,挥一挥衣袖,骑上马带着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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