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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偿还(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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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前,先要照顾好自己。”

    她催促着陆挽朝回去休息,陆挽朝只好答应。

    陆挽朝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医院,叫了一辆车去新酒店。

    下属早已帮他订好了新酒店,离医院不远,避开了之前发生扫射案的区域。

    出租车在酒店门口停下,陆挽朝走进房间,连衣服都没脱就倒在床上。

    疲惫将他淹没,他闭上眼,脑海裏却全是席暮被抬上救护车时的模样,胸口的血跡刺眼得让他心慌。

    这一觉睡得很沉,没有梦。

    睡着睡着,陆挽朝惊醒,坐起来大喊:“席暮!”

    他的心脏狂跳,想要立马奔赴医院去看席暮。

    他摸过手机,看到下属发来的消息:“席先生已经醒了,医生说情况稳定,转去普通病房了。”

    陆挽朝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洗了个澡,抓了件外套就往外跑。

    他在楼下便利店买了个三明治,咬了两口就没了胃口,满脑子都是去医院见席暮。

    陆挽朝敲了病房的门,是席雁开的门。

    席雁:“挽朝,你休息好了吗?”

    陆挽朝:“嗯,谢谢阿姨关心。”

    席暮正躺在病床上,见到陆挽朝立马有活力起来,“挽朝,你来了。”

    陆挽朝的脚步顿在原地,眼眶发热。

    他走过去,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半天没说话,盯着席暮的脸看。

    虽然席暮的脸还是苍白,但比在ICU裏时多了些生气。胸口的纱布虽然还厚,但至少人醒着,还能对他笑。

    席雁笑着说:“正好,我刚去问了护士,说暮暮现在能吃点软的了。对了,护士还跟我说,挽朝你守了暮暮好几天,我昨天来了你才肯回去休息一会,真是辛苦你了。你们俩先聊,我去楼下买点东西。”

    说完,席雁轻轻带上门走了。

    病房裏只剩下两人,陆挽朝终于忍不住,伸手捏了捏自己的手背,又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席暮没插针的手。

    指尖传来的温度和触感很真实,不是梦。

    陆挽朝声音有些发颤:“我没有在做梦,你还活着。”

    席暮调侃地笑道:“我的命很硬,你失望了吧?”

    “我不希望你死。”陆挽朝的眼泪掉了下来,“你死了我怎麽办?”

    见陆挽朝哭了,席暮有些手足无措,“我死了你还有大好前程,你有陆氏的家业,还有数不清的情人。”

    “什麽前程,什麽家业,都没有你重要!”陆挽朝哽咽道,“是我不好,如果我当初没开枪打你,或许就不会发生这一切。”

    席暮反握住陆挽朝的手,“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我不该用那种方式逼你,以为用一颗子弹就能换你的回心转意,没想到最后反倒挨了三枪。”

    陆挽朝:“你真是个傻瓜。”

    席暮的目光紧紧锁着陆挽朝的眼睛,“挽朝,你现在回心转意了吗?”

    陆挽朝用力点头,眼泪掉得更凶,“嗯。席暮,別离开我。你胸口中枪的时候,我就后悔了。如果你因为给我挡了子弹而死,我会內疚一辈子,这辈子都不会心安。”

    席暮笑了,“挨了这三颗子弹真是值了,把老婆换回来了。挽朝,我愿意为你去死,这点从来没变过。”

    陆挽朝吸了吸鼻子,“我不想你死,我想要你好好活着。不过,我只是认清了对你还存有感情,你以前对我做的那些事,把我困在身边,干涉我的工作,甚至伤害我,我还是没法轻易原谅你。”

    席暮诚恳道:“我知道,是我以前太偏执,太执迷不悟,才会做那些蠢事。等我身体好了,我会用一辈子来赎罪,保证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对你。我们回到最初的时候,好不好?就像在纽约的时候那样。”

    陆挽朝:“嗯。”

    席暮住院的日子裏,来探望的人络绎不绝。

    有席家的亲戚,有生意上的伙伴,还有以前跟着席暮的朋友。

    每次有人来,陆挽朝都会悄悄走到走廊上,等客人走了再回去。

    季同泽等人过一会要来探望席暮,陆挽朝起身要离开,席暮拉住了他的手。

    席暮看着他,委屈地说:“挽朝,別人来的时候,你为什麽总是离开?是不是因为和我在一起见不得人。”

    陆挽朝避开席暮的目光,“我怕別人误会我们的关系,毕竟以前你不是很愿意跟別人说我们的事。”

    席暮握着陆挽朝的手紧了紧,眼神变得坚定:“你是我认定的人,我不会再把你藏起来了。他们误会又怎麽样?我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你是我的。”

    以前,席暮不愿意让陆挽朝和他站在一起。现在,他巴不得陆挽朝时时刻刻不要离开他。

    季同泽来了,他几乎是恨铁不成钢。

    季同泽很意外在席暮的病房裏看到陆挽朝,“挽朝,你怎麽还没离开席暮的魔爪?”

    陆挽朝无奈地嘆气:“本来是离开了,但是他为了求我回到他身边才中了三颗子弹,差点丢了性命。”

    季同泽:“……”

    席暮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三个月后就出了院。

    出院当天,他拉着陆挽朝去了珠宝店挑了一枚戒指。

    在酒店內,席暮忍着剧痛单膝跪地举起戒指,“挽朝,嫁给我吧。我怕我不早点把你拴在身边,你又跑了。”

    陆挽朝看着他紧张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我现在又不会走,干嘛这麽急着结婚?再说,你还没赎罪完呢,你快起来。”

    席暮只好站起来,中枪的腿让他疼得额角冒汗。

    他把戒指收进盒子裏,“那我继续赎罪,直到你愿意嫁给我为止。”

    接下来的一年裏,席暮把陆挽朝宠成了公主。

    陆挽朝要去公司上班,他每天开车接送。

    陆挽朝的公司缺资金,不管多少他都划账。

    陆挽朝想吃什麽,他不管多远都会去买。

    陆挽朝偶尔提起以前的事,他从不辩解,只是默默听着,然后用行动弥补。

    席暮主动帮陆挽朝处理陆氏集团的系列难题,让陆挽朝在国內外都站住脚跟,甚至把自己的部分产业转到了陆挽朝名下。

    陆挽朝外面有不少莺莺燕燕,在席暮的逼迫下,陆挽朝一个个删除了。

    一年后,席暮又一次拿出了那枚戒指。

    他单膝跪地,忐忑地说:“挽朝,我知道我以前做错了很多事,这一年我一直在努力弥补,虽然可能还不够,但我会用一辈子来继续。你愿意嫁给我吗?”

    陆挽朝终于点了点头,伸出手,“我愿意。”

    席暮的笑容灿烂,小心翼翼地把戒指戴在陆挽朝的手上。

    他紧紧抱住陆挽朝,“太好了,挽朝,太好了。”

    他们在美国领了证,婚礼办得很低调,只邀请了双方的亲朋好友。

    席雁和席望坐在主位上,看着穿着白色西装的两人交换戒指,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交换完戒指,席暮热泪盈眶,迫不及待地亲吻陆挽朝,他终于把这个人真正地占为己有。

    陆挽朝温柔地看着他年少的爱人,他心裏幻想过无数次的结婚画面终于成真。

    他们比过去更成熟,尽管走了不少弯路,但还是走到了一起。

    陆挽朝:“余生,我们会更好。”

    席暮:“余生,我会一天比一天更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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