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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口浓茶,喉咙里发出响亮的吞咽声。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档案袋上,又很快移开,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不再说话。
我拿着档案袋,走到旁边一张专门供查阅用的旧木桌前坐下。桌子斑斑驳驳,不知道被多少人的手肘磨掉了漆。拧开桌上的绿色玻璃罩台灯,昏黄的光圈照亮桌面一小块区域。我解开棉线,很小心,怕把已经脆化的纸张弄破。
袋子里的东西比我想象的还要少。
最先滑出来的是两张对折的、颜色发黄的纸——死亡医学证明书。我展开第一张。
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者姓名:周芳
性别:女
死亡日期:1998年10月27日
死亡原因:高坠致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破裂
诊治经过:死者于1998年10月27日晚被发现于纺织厂家属院4号楼楼下,经到场医务人员检查已无生命体征。
签字医师:***(盖章)
单位:江城市人民医院
很标准的格式,字是蓝色圆珠笔写的,有些洇开。死亡日期,1998年10月27日。林薇那年十二岁。秋天。
我拿起第二张。
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者姓名:林国栋
性别:男
死亡日期:1998年11月3日
死亡原因:溺水
诊治经过:死者于1998年11月3日凌晨被发现于城南河中,打捞上岸后确认死亡。
签字医师:王志刚(盖章)
单位:江城市人民医院
林国栋,死于1998年11月3日。距离他妻子周芳死亡,仅仅七天。
夫妻双亡,相隔一周。母亲先“高坠”,父亲七天后“溺水”。这时间点巧合得刺眼。是承受不了丧妻之痛自杀?还是……有什么东西,让这两个死亡紧紧联系在一起?
我继续翻看。下面是一份用复写纸手写的《接处警登记表》,字迹潦草,蓝色印泥已经褪成了灰白色。
接报时间:1998.10.27 21:47
报警人:张素珍(邻居)
报警内容:有人从楼上掉下来了!在纺织厂家属院4号楼!
处置单位:城南派出所
到场民警:王志刚,***
处置情况:现场发现女性死者一名,经120确认已死亡。初步勘查为高坠,排除他杀嫌疑。联系家属。
处理意见:作非正常死亡处理,进一步调查。
另一份登记表,日期是1998年11月3日。
接报时间:1998.11.3 05:20
报警人:晨练群众
报警内容:河里好像有个人!在城南河老码头这边!
处置单位:城南派出所
到场民警:王志刚,***
处置情况:打捞起男性死者一名,确认为林国栋(周芳丈夫)。现场无打斗痕迹,死者随身物品无丢失。初步判断为溺水。
处理意见:作非正常死亡处理。结合其妻近日身亡,倾向自杀。
又是王志刚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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