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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凌龙和陈默赶到了老范的住处,他们在阿尔艾因街17号取回了那个防火保险箱,箱子不大,跟一个鞋盒差不多,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沙尘,但里面的东西保存得非常完好,三个备份U盘整整齐齐地码在一沓牛皮纸档案袋上面。
陈默把保险箱的东西和老范鞋底的令牌放在一起,用塑料袋包了三层,塞进了自己的随身背包最内层的夹层里。
“走正常通道?”蓝凌龙看着陈默问道。
“不走正常通道,”陈默摇了摇头,“马骏驰和老范不能从阿布......
王兴安的手指在手机键盘上按得极慢,每一个数字都像被冻住了一样,停顿三秒才落下。他没有拨完全部号码,而是中途停住,把手机翻转过来,盯着背面那道细长的划痕——那是三年前王泽远喝醉后用钥匙划的,当时他笑着说:“叔,您这手机也该换换了。”王兴安当时没吭声,只把手机收进抽屉,再没拿出来用过。
此刻,他把它重新翻过来,拇指擦过屏幕,擦掉一层薄薄的指纹,又按下了最后两位数字。
电话接通了。对方是个年轻的声音:“省纪委值班室,请讲。”
“我找刘炳江。”王兴安说,声音不高,却异常清晰,像一把刚磨过的剃刀。
“刘书记正在开会,您是哪位?需要转达吗?”
“告诉他,王兴安打的。”王兴安说完,没等对方反应,直接挂断。
他放下手机,慢慢站起身,走到书柜前。最底层的格子是空的,但柜板内侧有一道浅浅的凹槽,他用指甲抠进去,轻轻一掰——整块柜板无声弹开,露出后面一个灰铁保险箱。密码锁是机械式的老款,他输入六位数:195803。那是他出生年月,也是他入党那天。
箱门打开,里面没有现金,没有金条,没有房本,只有一摞牛皮纸档案袋,封口处盖着暗红色印章,印文是“江南省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真章。最上面那个袋子鼓鼓囊囊,封条上用蓝墨水写着一行小字:“王兴安,1958.3–2014.12,正省级干部,已退休。”
他抽出这个袋子,又从旁边取来一把剪刀,咔嚓一声剪开封口。里面不是干部履历表,而是一叠A4纸,每一页都打印着不同年份、不同单位出具的《关于王兴安同志有关问题的核查说明》,落款单位有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高院、省国资委……甚至还有中纪委驻江南特派组的函件。这些材料全部结论一致:“未发现王兴安同志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他把这叠纸放在桌上,又从保险箱第二层取出一个黑色U盘,插进书桌右下角的USB接口。电脑自动识别,弹出窗口,文件名只有一个字:“清”。
他点开。
里面是十二段视频,最长的十六分钟,最短的四分二十三秒。画质都不高,有的是手机偷拍,有的是行车记录仪截取,还有一段是从酒店走廊监控里调出来的。画面里的人,全是他——王兴安。有的在饭局上举杯微笑,有的在会所包间里递文件,有的站在生态农业园工具房门口,和方铁军并肩说话;更有一段,是他穿着便装走进省高院侧门,手里拎着个帆布包,镜头晃动剧烈,却清楚录下了他和宋永昌在楼梯转角低声交谈的画面,宋永昌伸手接过包,又迅速塞进自己公文包里。
每一段视频下面都附着文字说明: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资金流向、原始存储路径。最后一页文档标题是《证据链完整性自评报告》,落款日期是昨天。
王兴安盯着屏幕看了足足七分钟。他没碰鼠标,也没关机,只是把身子靠回椅背,闭上了眼。
十分钟后,他睁开眼,拔下U盘,用打火机点燃。
火焰窜起时,他没躲,任那点橙红映在瞳孔里。火舌舔过金属外壳,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像一粒豆子在锅里爆开。他看着它烧成灰,看着灰烬飘落在桌面上,形成一小片黑褐色的痕迹,像一块凝固的血痂。
他起身,从衣帽架上取下那件深灰色羊绒大衣。这件衣服是林清娴送的,她亲手挑的料子,亲手选的扣子,亲手缝的内衬标签——标签上绣着两个小字:“守拙”。
他把大衣披上,系好第一颗扣子。
然后走向书房角落的旧式红木立柜。柜子表面斑驳,铜拉手早已氧化发黑。他拉开最底下抽屉,里面没有杂物,只有一只青瓷小罐,罐身绘着几枝寒梅。他掀开盖子,一股浓烈苦涩的药味弥漫开来。罐子里是白色粉末,细腻如霜,是他每天雷打不动服食的降压药,二十年没断过。
他把罐子倒过来,轻轻一磕。
药粉簌簌落下,在桌面堆成一座小小的、惨白的山丘。
他没拿药勺,直接用手指挖了一大把,塞进嘴里。粉末干涩地刮过喉咙,他没喝水,只是咽下去,喉结上下滚动三次。
紧接着,他又挖了一把,更大,更多,几乎填满整个手掌。这一次,他含着没咽,让药粉在舌根堆积、融化、发苦。他仰起头,目光落在墙上那幅“厚德载物”上,嘴唇微微翕动,仿佛在念什么经文。
门外传来保姆的脚步声,停在门口:“老省长,晚饭好了。”
“不吃了。”王兴安说,声音平稳得不像刚吞下足以致死剂量的药物,“把茶具收拾一下。”
保姆应了一声,退走了。
王兴安低头看了看手心里剩下的药粉,忽然笑了。不是苦笑,也不是冷笑,是一种近乎天真的笑,像少年第一次骗过老师后的得意。他把手心翻过来,对着台灯,看着那些微小的晶体在光线下折射出细碎的光点——就像当年他第一次坐在省委常委会上,听着别人夸他“年轻有为”,也是这样,低头看着自己修剪整齐的指甲,觉得那一点反光,比会议室天花板上的吊灯还要亮。
他转身,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支钢笔,一支老派的英雄100,黄铜笔尖,乌木笔杆。他在宣纸上铺开一张新纸,蘸墨,悬腕,落笔。
写的是“罪”。
一笔一划,力透纸背。横如刀,竖如枪,撇似惊鸿,捺若奔马。写完之后,他搁下笔,把这张纸折成四叠,放进胸前口袋。然后又写第二张,第三张……一共写了九张,全都是“罪”字。每写一张,他就停三秒,像是在给每个字刻上碑文。
写完最后一张,他走到窗边,推开玻璃。夜风灌进来,吹得桌上散落的纸页哗啦作响。他伸手,把那叠供述速记摘要——黄显达白天交给他看的那一摞——全抓起来,扬手撒向窗外。
纸页飞散,像一群受惊的白鸽,在楼下的梧桐树冠间扑棱棱翻飞。有几张贴在玻璃上,有几张被风卷着,直直坠入黑暗。
他没再看。
他走回书桌前,拉开中间抽屉,取出一个硬壳笔记本。封面烫金,印着“江南省委办公厅专用”。这是他当省长时用的,后来退了也没扔。他翻开第一页,纸页泛黄,上面是他亲笔写的会议纪要,字迹遒劲。他翻到倒数第二页,空白。他撕下这一页,平铺在桌上,用钢笔写下:
“本人王兴安,男,1958年3月生,汉族,江南人。曾任江南副省长、代省长、省长,2014年12月退休。现就本人任职期间所犯严重错误,主动向组织交代如下:
一、2008年高速公路三期扩建招标过程中,我利用职权干预评标结果,指定中标单位,并收受万固建设等三家公司贿赂共计人民币1760万元,其中通过侄子王泽远控制的皮包公司走账,部分款项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归我个人所有。
二、2010至2012年棚户区改造期间,我授意相关单位虚增补偿标准,套取财政资金3280万元,其中2150万元由王泽远以拆迁公司名义截留,用于个人挥霍及向他人行贿。
三、2013年,我干预省高院合同纠纷案审判,通过时任副院长宋永昌改变判决结果,收受原告公司贿赂人民币480万元,该款由王泽远经手交付。
四、2014年退休后,我在洋州郊区生态农业园地下修建金库三处,存放历年收受的现金、黄金、书画等财物,合计价值逾8600万元。金库入口位于榕树后工具房,由司机方铁军负责日常看守与维护。
五、上述所有行为,均由我本人决策、授意、主导,王泽远仅为执行者,不知全部内情,亦未参与核心谋划。其所作供述,多为猜测、误传及为推卸责任之夸大。一切责任,由我一人承担。”
写到这里,他停顿片刻,抬笔,在“王泽远仅为执行者”那句话下面重重画了一道红线。
接着继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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