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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1章 又获天命(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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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瑶的手抖得厉害,信纸边缘被她无意识捏出一道道褶皱,指节泛白,像要把它揉碎,又像怕它散开——仿佛那薄薄几页纸,是唯一能把她和沈泽之间所有温度、所有细节、所有清晨的吻、深夜的笑、一起挤在出租屋厨房煮泡面时氤氲的水汽,全都封存住的容器。

    她没哭。

    连一滴眼泪都没掉。

    只是盯着最后那个落款——“师哥:方亮”。

    不是沈泽。

    是方亮。

    她喉咙发紧,像被人用细绳一圈圈缠住,越收越死。手机还架在桌边,镜头正对着她,画面里她脸色惨白,嘴唇微张,眼神空得吓人,像被抽走了魂。可那支拍摄用的自拍杆,是沈泽亲手给她挑的,银色金属臂上还贴着一小块她撕下来的草莓味创可贴,边缘微微翘起,粉红色的,像一道还没结痂的伤口。

    她猛地抓起手机,点开微信,手指悬在对话框上方,停了足足十七秒。

    对话记录停留在三天前。

    【陈瑶】:师哥!我刚下飞机,明早九点到南京!你带不带我去片场?(附图:机场落地窗倒影里的自己,长发挽成松松的丸子头,耳垂上那枚小小的珍珠耳钉在光下泛着柔润的光)

    【沈泽】:[图片](一张剧组食堂的红烧肉饭,油亮诱人,配字:等你来抢最后一块)

    再往上,是更早的:

    【陈瑶】:今天试镜《旋风十一人》导演说让我演女二,但我感觉戏份不够重……你能不能帮我问问林导?(附图:她穿着运动背心在健身房举铁,汗珠顺着锁骨滑进衣领)

    【沈泽】:别问,你去就行。他不敢不给。(配了个叼玫瑰的狗头表情包)

    再往上,是他们第一次正式约会后——她故意把奶茶喝剩半杯,推过去:“你喝。”他笑着接过去,仰头喝完,杯子沿上还留着一点浅浅的唇印。那天她偷偷拍下来,发朋友圈只写了三个字:“续杯了。”

    现在,那条朋友圈底下,点赞列表里,沈泽的名字还在,头像也没换,是他们去年在鼓浪屿拍的大头贴,他搂着她肩膀,两人傻笑着比耶,背景是海天一线,蓝得毫无杂质。

    可这张照片,此刻像一根淬了冰的针,扎进她眼底。

    她点开相册,翻到最底部——那里有个加密文件夹,名字叫“糖霜”。点开,全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常:他睡着时睫毛投下的阴影,她赖在他背上不肯下来时他无奈又宠溺的侧脸,她感冒发烧他凌晨三点骑共享单车去药店买药,回来头发全湿透,手里却紧紧护着一盒退烧贴;还有她第一次见他父母,他妈妈塞给她一个沉甸甸的红包,他爸悄悄递来一盒进口巧克力,说:“小瑶啊,他小时候爱吃这个,现在改吃辣的了,你多吃点,替他补回来。”

    补回来?

    补什么?

    补那个从来不存在的“从前”?还是补那个根本没发生过的“误会”?

    她突然想起大二那年冬天,沈泽高烧40度,住院三天。她拎着保温桶去医院看他,推开病房门,看见他正靠在床头,和隔壁床一个戴眼镜的女生低声说话。女生手里捧着本《电影美学》,他指着某一页,笑容温和专注。她站在门口没动,直到那女生笑着合上书离开,才端着汤走进去。

    “谁啊?”她故作轻松地问。

    “哦,医学院的学妹,帮我看片子,顺路聊两句。”他接过汤,吹了吹,喂她喝了一口,“你熬的,比我妈熬的好喝。”

    她当时信了。

    现在想来,他语气太平静了,平静得不像在解释,而像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

    就像这封信。

    冷静、克制、条理清晰,像一份离职交接清单,甚至把《匆匆那年》的授权都单独装好,连签名位置都用铅笔轻轻画了个圈,仿佛生怕她签错地方。

    陈瑶慢慢放下手机,起身走到衣柜前。拉开最底层抽屉,里面整整齐齐叠着沈泽的几件T恤、两双球鞋、一条深灰色围巾——那是她去年冬天亲手织的,针脚歪斜,收尾处还打着个笨拙的蝴蝶结。她抽出围巾,凑近闻了闻,上面还有一点淡淡的雪松香,是他惯用的沐浴露味道。

    她把它团在手心,攥得越来越紧,直到布料勒进掌纹,渗出细密的汗。

    门外传来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

    咔哒。

    很轻。

    她没回头。

    门开了,一阵冷风裹着初春的潮湿灌进来。沈泽站在玄关,肩头落着几点细小的雨珠,头发微湿,手里拎着一个便利店塑料袋,里面露出半瓶橙汁——她最爱喝的那个牌子,玻璃瓶装,标签上还印着卡通小熊。

    他看见她背对着他站在衣柜前,肩膀绷得很直。

    “瑶瑶?”他声音有点哑,像是赶了很长的路,“回来了?”

    她没应声。

    他往前走了一步,把袋子放在餐桌上,橙汁瓶底磕在台面上,发出轻微的“咚”一声。他绕过来,想看她脸:“怎么了?不舒服?”

    她终于转过身。

    脸上没有泪痕,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近乎透明的疲惫,像一盏燃尽灯油的旧台灯,光还在,但芯已冷。

    她抬起手,把那封信,连同文件袋,轻轻放在他面前。

    沈泽低头看了一眼。

    没伸手去拿。

    他静静看着,看了很久。窗外雨声渐密,打在空调外机上,嗒、嗒、嗒,像某种倒计时。

    “什么时候……看到的?”他问,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下午四点二十三分。”她答,语调平直,像在念剧本台词,“拆外卖的时候。”

    他喉结动了动,想说什么,却没发出声音。

    她忽然笑了下,很短,像风吹过湖面的一道涟漪,瞬间就平了。

    “方亮。”她念出这个名字,舌尖抵着上颚,轻轻一弹,“你什么时候,开始用这个名字的?”

    沈泽没回答。

    她也不需要他回答。

    她知道答案。

    就在三个月前,《盛夏芬德拉》杀青庆功宴上,那扎醉醺醺地靠在他肩头,笑嘻嘻举起酒杯:“恭喜方导,也恭喜方老师——以后可别再叫沈泽啦,多土,叫方亮多酷!”全场哄笑,她坐在角落,举杯的手顿在半空。当时她以为只是玩笑。

    原来不是。

    原来从那时起,“沈泽”就已经死了。

    死在盛夏的光影里,死在那扎递来的那杯香槟气泡升腾的刹那。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去年秋天,她陪他去试镜一部文艺片,导演要求所有演员做即兴表演,主题是“告别”。轮到他时,他沉默了很久,然后只说了一句话:“对不起,我不能陪你演完这场戏了。”

    导演当场拍板定角。

    她当时还夸他:“你这段太真了,我都听愣了。”

    现在她明白了。

    那不是表演。

    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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